招标法规定怎么确认中标人?相信这是招投标企业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下面智慧证书小编带大家看看,招标法规定怎么确认中标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通过,2017年12月28日施行。其中一点:招标人可以直接确定中标人。
之前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对于“最低价中标”这个原则,几乎整个制造业企业一致表示,“最低价中标”影响正当竞争、降低产品质量,已经成为振兴实体经济的障碍。“没有哪个企业愿意参与‘最低价中标’,但是现在市场环境被扰乱了,产业链从下游向上游恶性传导:不压价,中不了标;中了标,产品质量往往下降。”业界人士表示。修改之前,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修改之后,招标人可以授权评委直接确定中标人,可以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在今后,产品质量以及客户关系成为权衡是否合作的重要指标,想低价冲标,不做工作直接来投标的,中标会越来越艰难。
虽然由招标人直接确定中标人是可以避免为了低价中标,而故意压标的现象。但是这样会不会滋生招标单位内部的腐败,招标单位里对选择中标单位有直接话语权的人物会不会被腐蚀。在清正廉洁的人也很难抵挡中糖衣炮弹的轰炸,据了解现在很多企业有专门独立自己公司的行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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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智慧证书 发布于:2019-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