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召开降压安全生产事故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会议。首先,与会者集体观看了《近期生产安全事故警示片》。该片介绍了5月份以来在宝安区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过血淋淋的镜头以及对事故责任人严肃追责的画面,警示参会单位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随后,福海街道“5·15”起重伤害死亡事故、松岗街道“5·14”机械伤害死亡事故、石岩街道“5·15”雨污分流工程坍塌死亡事故、西乡街道“5·16”火灾事故等4起事故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先后做检讨发言,公开道歉,表示将坚决落实有关整改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宝安区住建部门同时颁布了对该区域在建工程项目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十个一律”措施,明确有以下十种情况的,一律停工整改:
一是在基坑、边坡、管沟施工和模板支架、脚手架、卸料平台、防护棚搭设中,未按照规定采取各项防坍塌安全措施的;二是施工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未采用各种安全网、临边防护等防高坠措施的;三是在施工现场起重吊物范围内、各种建筑出入口和上下交叉作业坠落半径范围内,未采取防物体打击措施的;四是施工现场220/380V临时用电系统未采用“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未采用“TN-S保护接零系统”的;五是在进行电焊和气割时,未采取防火、防触电、防高坠、防雨措施的,未进行动火作业审批的,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资格的;六是在起重机械的安装、拆除、顶升和附墙安装过程中,安拆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总包、安装、监理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未在现场进行监督和巡查的,整改同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七是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未经检测和验收合格的;八是施工电梯未核定和限制载人人数,防坠器未进行年检、未定期进行防坠落试验的;九是地下暗挖、井下作业和管道清理中未采取可靠的防毒、测毒措施的;十是工地临时生活用房所用材料燃烧性能等级未达到A级要求的。
会议对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大对零星工程巡查整治力度等工作做了专项部署。
(原标题:宝安区住建部门降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十个一律”)
来源:智慧证书 发布于:2018-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