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总承包企业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等级公路及其桥梁、隧道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等级公路及其桥梁、长度3000米及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一级标准及以下公路、单跨跨度小于1000米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二级标准及以下公路、单座桥长低于00米、单跨跨度低于40米的桥梁 。
来源:智慧证书 发布于:2016-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