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工信部和发改委下发通知,指出当前我国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过剩形势依然严峻。各地要严格把好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设项目备案源头关口,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的建设项目。
对确有必要新建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需持有经当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告的产能置换方案。

今年以来,我国水泥、玻璃等行业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受多地区大气污染治理、环保督察、矿山治理、煤炭以及错峰运输导致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表现出淡季不淡,今年9月开始的旺季景气有可能再超预期,从而推动全年行业利润突破历史高位。此外,近期积极财政、基建稳增长的基调也在修复水泥的需求预期。
国家统计局8月14日公布的数据显示,1~7月份,全国累计水泥产量11.9亿吨,同比下降0.3%,降幅较1~6月份收窄0.3个百分点,去年同期为增长0.2%。
7月份,全国单月水泥产量1.96亿吨,环比下降2.0%,同比增长1.6%。从5月份开始,水泥产量已经连续三个月呈现下降趋势。与4月的2.11亿吨相比,7月份的水泥产量下降7%。
6月19日的一根大阴线开启了这一轮股市的下跌,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上证指数下跌接近10%,接连跌破了3000点、2900点以及2800点这三大整数关口。创业板指数更是跌破1500点创下了自15年股灾以来的新低。
伴随着三大指数的下跌,大部分行业板块也随着市场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跌幅。然而,水泥建材板块却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逆市走强。
据数据统计,自7月6日开始,水泥建材板块出现了一波快速的上涨,截止8月3日收盘,上涨幅度高达14%,成为了整个市场当之无愧的“明星”。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同时兼具水泥板块和中证500指数的成分股——华新水泥更是在近期创下了历史新高。
那么,水泥建材行业为什么能在市场大跌之际逆势走出这样的走势,下半年水泥建材行业又会出现什么样的行业趋势?且往下看。
回顾2018年上半年,水泥价格的强势持续超出市场预期。在整体需求端走平的前提下,供给端的收缩持续超预期是整体价格维持强势的主要原因。
2018年随着政府诉求更加重视“绿水青山”,我国石灰石矿山的格局将从过去“规模小、散乱差”向“集中化、规模化、正规化”靠拢,采矿权的收缩与矿山的正规化将导致大量中小无证矿山的退出,大幅提高原材料石灰石矿石的边际成本。
对比大企业的出货量和统计局公布的各区域水泥需求量来看,大小企业的分化正在加剧,区域具备石灰石矿山的大企业集中度正在逐渐提高。今年上半年,各地政府频繁针对矿山、水泥产能出台管理方案调整。
各区域错峰生产力度同比加强,历史同期低库位持续保持。2018年的错峰生产政策相比去年更加严格,各区域的错峰力度加强。严格的错峰政策和执行力度使得水泥库位在淡季的回升幅度有限,整体低库位的格局继续保持。
1、春夏季旺季的持续时间高于预期:过去几年水泥价格进入5月中旬就开始逐步进入季节性的下行通道,而今年华东地区的水泥价格一直涨到6月份;累计涨幅达5-6轮。
图:华东地区水泥价格历年变化情况
2、水泥价格淡季跌幅低于预期:一般来说,水泥价格淡季的下跌要2-3轮,价格调整约在50-100元/吨,而今年的价格回落幅度极其有限,华东区域基本在10-30元/吨。
3、传统旺季还没到来就提前开启涨价行情。7月19日,海螺针对沿江熟料就开启一轮涨价约10元/吨,后续南京等地水泥价格陆续开始上调;7月25日,熟料开启第二轮上调约15元/吨。而对比历史上同时期,水泥涨价的现象至少要等到进入8月份才会看到。
展望下半年度,对于水泥行业整体需求总量不过分乐观,但也绝不悲观。在去杠杆的大背景下,大放水的可能性是较小的,而“大水漫灌”的效果也必然会相比历史上大打折扣。
但是近期在外部环境不确定性逐渐增大的背景下,内需的重要性体现的较为明显,国常会提出“积极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下半年的水泥需求将在财政、货币政策边际松动的情况下继续保持稳中有降的趋势。
从理论上说,如果供给无法满足需求的时候,而需求又相对在高位维持刚性,那么理论上均衡价格将会非常高。以华东区域来说,建立在当前严格的错峰生产政策出台和严格执行的环境下,环保事件性的催化将推动供给端的进一步收缩,水泥熟料紧张的供需关系将会“雪上加霜”。
历史上有两个事件可以进行类比,一是2010年四季度的“拉闸限电”大幅拉高了水泥价格;二是2017年末的“能耗停产”大幅拉高了水泥价格。
两次年末发生的事件均是在需求端处于季节性旺季的期间,供给端被迫大幅收缩造成的。然而当前时点,建立在华东区域熟料供应本身相对紧张,企业库位又处于历史绝对低位的情况下,短期的环保事件扰动可能会造成区域内的产能更为供不应求,带来价格上的上涨。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严肃产能置换 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
工信厅联原〔2018〕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
近年来,各地区和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化解过剩产能的决策部署,水泥、平板玻璃行业面貌发生很大变化,经济运行质量明显提高。
但随着行业效益好转,一些地方出现了新上产能项目的苗头性问题。为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做好产能置换工作,现就严肃产能置换,防止新增水泥、平板玻璃产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坚决禁止新增产能
当前,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过剩形势依然严峻,各地省级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相关决策部署。充分认识严禁新增产能对转化发展动能、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好禁止新增水泥、平板玻璃产能工作。
二、源头把关,严禁备案新增产能项目
各地负责建设项目备案的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要求,严格把好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设项目备案源头关口,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的建设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
对确有必要新建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17〕337号)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需持有经当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告的产能置换方案。
三、认真细致,从严审核产能置换方案
各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年度更新并公告本地区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生产线清单,据此严肃认真审核产能置换方案。对项目业主报送的拟建项目的产能置换方案,坚持采信企业承诺与现场核实查验相结合,细致甄别置换方案特别是所用产能指标的真实性和合规性,溯清产能指标源头。
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公示;对存有疑问的,核清前不予公示。对跨省开展产能置换的,公示前应由项目建设地省级主管部门委托全国性的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召开听证会。坚决依法依规从严审核项目产能置换方案,防止弄虚作假,消除新增产能隐患。
四、强化监管,确保产能置换方案执行到位
产能置换方案公告后,各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全面跟踪拟建项目动态,认真落实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责任。在新项目建成试生产前,督促有关企业按承诺及时关停、拆除和退出用于置换的产能并向社会公告,已经提前关停退出的也要向社会公告。
督促公布并组织查验新生产装置的实际生产能力,一旦发现存在“批小建大”的失信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整改,整改到位前不得擅自点火投产。
各地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网络等多种举报形式,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不落实已公告产能置换方案、违规新增产能的企业,依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从严处罚,并提请有关方面联合惩戒。
对审核把关不严、监督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严重的地区,将作为负面典型向全国通报。对产能置换方案审核把关、监督落实等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个人,将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