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过官网发布了《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建办受理函[2015]45号),共有20项申请事项,其中涉及特级事项的有9项,7项“同意”,2项“不同意”。其中新申请特级的舜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的公示结论为“同意”,新申请特级的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结论为“不同意”。涉及一级资质申请事项的有11项,结论全部为“不同意”。
住建部最新资质审查公示,一级申请全被否
经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意见中“不同意”内容的分析,资质申请问题最主要集中在工程业绩,工程业绩的问题可以归纳为如下几种情况:
第一,图纸问题。
提供的图纸未加盖设计人员注册执业印章;
图纸设计人员注册执业印章号与设计单位印章号不符;
图纸未能反映项目为单体工程、图纸中设计单位的出图章;
图纸项目名称为手写。
第二,项目人员问题。
项目经理超执业范围承揽工程;
项目中执业注册人员重复注册;
企业技术负责人与所载不一致。
第三,提供业绩工程非单体工程,无法判定考核指标。
第四,基本逻辑错误,如:工程合同签订日期早于工程中标日期。
第五,信息前后矛盾。
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与图纸反映的层数不一致;
项目中标通知书中所载项目经理与合同、竣工验收中所载项目经理不一致;
第六,信息提供不全,如:没有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
之前《》的文章中,我们提到住建部资质动态核查的重点是企业人员和工程业绩。此次公示的资质审查意见,更证明了这个问题。因此,建筑企业在申请资质前一定要将人员和工程业绩材料准备齐全。
来源:智慧证书 发布于:2016-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