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证书管理:2019版《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为记录办法》发布!



今日,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发布了《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为记录办法》(2019版)的通知。



 原文如下:


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为记录办法》

(2019版)的通知

沪建招〔2019〕4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为记录办法》(2019版)予以发布,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办联系。

电话:54614788-3079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9年5月9日




 附件:《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为记录办法》(2019版)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为记录办法

(2019版)

为规范招标代理市场行为,提高招标代理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上海市建设工程》,结合事中事后监管,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和专业从业人员。

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独立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专业从业人员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活动是指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关的活动。

二、本行为记录由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评标专家、招标人和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活动的行为和工作质量进行记录和评价。

三、招标代理行为记录包括个人行为记录和单位行为记录。

(一)个人行为记录是对专业从业人员在每个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

个人行为记录总分100分,由监管记录(90分,含评标专家评价)、招标人评价(5分)、投标人评价(5分)组成。其中,监管记录包括暂停招标、招标文件质量、开评标情况、专家抽取和书面报告等记录要素;招标人和投标人评价包括工作质量和公正性等评价要素。

(二)单位行为记录是各招投标监管部门对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

单位行为记录总分20分,包括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诚信行为和不规范行为等记录要素。

(三)招标代理行为记录均采用扣分制,未进行记录或者评价的以满分计入总分。

四、对招标代理机构和专业从业人员行为记录的记分周期为12个月,每个记分周期的起始时间为上一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记录结果可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公示。

五、专业从业人员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参加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举办的专题培训班学习,在学习考核合格前,不得承接新的招标代理业务。学习考核合格后,扣分方可清零。

(一)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专业从业人员所代理项目单个标段的个人行为记录扣分超过20分(含)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专业从业人员所代理项目所有标段的个人行为记录累计扣分超过50分(含)的;

(三)在一个记分周期末,专业从业人员所代理项目所有标段(标段数≥2)的个人行为记录平均扣分超过10分(含)的。

在同一记分周期内,专业从业人员如再次发生上述(一)(二)情况的,除上述处理外,考试成绩还须达80分(含)以上,个人行为记录扣分方可清零。

六、招标代理机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凡存在被曝光或者被约谈情形的,将被列入年度招标代理机构专项检查的必查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个人行为记录得分排名居后的、或者单位行为记录累计扣分20分以上的、或者按第五条规定应参加专题培训班的人次达3人(含)以上的,可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增加对其单位承接项目的检查和评估次数。

七、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未出现第五条(一)(二)(三)情形及第六条情形的,个人行为记录和单位行为记录分值均清零。

八、本办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原《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为记录办法》(沪建招〔2017〕2号)同时废止。

九、本办法由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管记录(含评标专家评价)


序号

记录要素

100分

记录人

扣分细则

暂停招标情况0-15分

监管人员

因违反法律法规、存在不诚信行为或者工作差错被暂停的,视情节每发生一次扣5分或者10分。

招标文件质量0-10分

监管人员

除暂停招标情况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中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明显错误的,视情节有一处扣1分、3分或者5分。

开标情况

0-20分

监管人员

(一)招标项目负责人开标会(含资格预审)不到场,其委托代理人无有效委托书或者身份证明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

(二)招标项目负责人开标会(含资格预审)不到场,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书的,每委托一次扣2分;

(三)招标项目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开始时间后到场或者在开标结束前擅自离开的,每发生一次扣3分;

(四)开标时间调整后未及时取消预订开标室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

(五)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造成开标现场秩序混乱的,视情节每发生一次扣1分、3分或者5分;

(六)存在其他不规范行为的,视情节每发生一次扣1分、3分或者5分。

专家抽取情况

0-5分

监管人员

(一)因招标代理原因导致评标会改期,由此造成专家资源浪费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

(二)开标未结束,提前办理专家抽取申请手续,并由此造成专家资源浪费的,每发生一次扣3分;

(三)因招标代理原因造成线上无法申请抽取专家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









评标情况

0-20分






评标情况

0-20分


监管人员





监管人员


(一)招标项目负责人评标会(含资格预审)不到场,其委托代理人无有效委托书或者身份证明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

(二)招标项目负责人评标会(含资格预审)不到场,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书的,每委托一次扣2分;

(三)招标项目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在评标开始时间后到场或者在评标结束前擅自离开的,每发生一次扣3分;

(四)评标时间调整后未及时取消预订评标室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

(五)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或者招标人代表将通讯工具(含手机、PAD、笔记本电脑等无线上网设备)带入评标区的,每发生一次扣3分;在评标区使用通讯工具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评标过程中擅自进出评标区的,每发生一次扣3分;

(六)进入评标室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超过2名且未报备监管人员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

(七)存在其他不规范行为的,视情节每发生一次扣1分、3分或者5分。

评标委员会

监管人员

(一)评标工作准备不满足评标要求,影响评标正常进行的,每发生一次扣3分;

(二)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造成评标现场秩序混乱的,视情节每发生一次扣1分、3分或者5分;

(三)评标会现场有倾向性发言、诱导性提示、干扰评委评标等不当行为的,每发生一次扣10分。

书面报告质量

0-10分

监管人员

(一)书面报告资料中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且无法改正的扣10分;

(二)书面报告资料中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但可以改正的扣5分;

(三)书面报告资料中存在不诚信行为、工作差错或者需补充资料的,视情节每发生一次扣1-3分;

(四)书面报告未按时提交的,扣2分。

总体评价

0-20分


(一)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存在因串通投标被行政处罚情况的,扣10分;

(二)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存在不诚信行为或者工作差错的,视情节扣1-10分。


说明:1、本表由各招投标监管部门的监管人员与评标专家对每个标段进行记录,未发生扣分的以满分计;

2、同一事件不重复扣分,同一行为多次发生则按次进行扣分,扣分最小单位为1分;

3、评价要素100分,折算后为90分。

招标人评价

序号

评价要素

100分

评价人

扣分细则

工作质量评价

0-80分

招标人

(一)招标代理合同未明确招标代理机构的具体工作内容、权利义务的扣10分,部分明确的扣5分。

(二)招标代理机构未告知开展招标工作所需资料、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的扣10分,部分明确的扣5分。

(三)招标代理机构未指定招标项目负责人的扣10分。

(四)招标代理机构未成立招标项目组的扣10分,未明确招标项目组人员分工的扣5分。

(五)对招标项目负责人或者招标项目组其他人员的专业能力、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很不满意的扣10分,不满意的扣5分。

(六)招标代理机构未编制招标策划书或者招标方案的扣10分;对招标策划书或者招标方案很不满意的扣10分,不满意的扣5分。

(七)招标工作中存在严重差错的扣10分,存在一般差错的扣5分。

(八)归档成果文件不完整不准确的扣10分。

公正性评价0-20分

招标人

招标过程中存在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情况的扣20分。


说明:1、本表由招标人进行评价,未进行评价的以满分计;

2、同一事件不重复扣分,扣分需明确理由;

3、评价要素100分,折算后为5分。

投标人评价

序号

评价要素

100分

评价人

扣分细则

工作质量评价

0-80分

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中存在违法违规条款的扣30分。

(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中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扣15分。

(三)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描述的项目基本情况及招标要求方面,存在差错且影响招标进程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5分;存在差错且影响招标进程或者造成较严重后果的扣10分;存在差错但不影响招标进程且不造成后果的扣5分。

(四)因招标代理原因造成开标现场秩序混乱的扣20分。

公正性评价

0-20分

投标人

招标过程中存在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情况的扣20分。


说明:1、本表由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各投标人进行评价,以平均值进行计算,未进行评价的以满分计入平均值;

2、同一事件不重复扣分,扣分需明确理由;

3、评价要素100分,折算后为5分。

单位行为记录

记录要素

20分

记录人

扣分内容

违法违规、不诚信、不规范行为

0-20分

招投标

监管部门

(一)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投标活动中受到行政处罚的,每发生一起扣10分;

(二)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

(三)招标代理机构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存在因串通投标被行政处罚情况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

(四)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引起的被查实的有效信访、举报、投诉或者行政处罚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

(五)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投标活动中因工作差错造成严重后果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

(六)招标代理机构存在不诚信行为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

(七)招标代理机构存在不规范行为的,视情节扣1-3分。


说明:本表由各招投标监管部门记录,同一事件不重复扣分。



来源: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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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智慧证书 发布于:201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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