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挂证”专项整治的全面开启,部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得不”转出或注销,导致一大批建筑企业由于建造师人员数量不足,无法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或将导致资质被“撤”。近日,三明市和广州市住建局“连撤”企业资质,具体内容如下:
近日,三明市住建局发出8份责令整改书,指出,由于注销或转出导致建造师人员不足,不满足资质标准,整改不合格的将被撤销资质。
1
责令整改通知书
明建许改〔2019〕51号
福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注销建造师2人。经查,你公司目前,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剩余3人, 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剩余1人,企业注册建造师已不符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你公司违反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现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整改到位。整改期间,你公司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上述专业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局将依法撤回你公司上述专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整改完毕后,请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局;我局将依法对你公司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予以公告。
联系科室:市住建局审批科;联系电话:0598-7500046。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31日
2
责令整改通知书
明建许改〔2019〕47号
福建某防火技术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注销建造师1人。经查,你公司目前, 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剩余1人,企业注册建造师已不符合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你公司违反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现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整改到位。整改期间,你公司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上述专业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局将依法撤回你公司上述专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整改完毕后,请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局;我局将依法对你公司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予以公告。
联系科室:市住建局审批科;联系电话:0598-7500046。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28日
3
责令整改通知书
明建许改〔2019〕39号
福建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转出建造师1人。经查,你公司目前, 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剩余3人,企业注册建造师已不符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你公司违反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现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整改到位。整改期间,你公司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上述专业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局将依法撤回你公司上述专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整改完毕后,请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局;我局将依法对你公司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予以公告。
联系科室:市住建局审批科;联系电话:0598-7500046。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25日
4
责令整改通知书
明建许改〔2019〕53号
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你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注销建造师1人。经查,你公司目前,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剩余7人,企业注册建造师已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你公司违反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现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整改到位。整改期间,你公司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上述专业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局将依法撤回你公司上述专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整改完毕后,请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局;我局将依法对你公司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予以公告。
联系科室:市住建局审批科;联系电话:0598-7500046。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31日
5
责令整改通知书
明建许改〔2019〕46号
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注销建造师1人。经查,你公司目前, 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剩余4人, 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剩余4人, 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剩余0人,企业注册建造师已不符合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你公司违反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现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整改到位。整改期间,你公司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上述专业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局将依法撤回你公司上述专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整改完毕后,请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局;我局将依法对你公司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予以公告。
联系科室:市住建局审批科;联系电话:0598-7500046。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28日
6
责令整改通知书
明建许改〔2019〕37号
福建省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转出建造师1人。经查,你公司目前, 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剩余4人, 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剩余0人,企业注册建造师已不符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你公司违反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现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整改到位。整改期间,你公司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上述专业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局将依法撤回你公司上述专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整改完毕后,请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局;我局将依法对你公司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予以公告。
联系科室:市住建局审批科;联系电话:0598-7500046。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25日
7
责令整改通知书
明建许改〔2019〕44号
福建省某建设有限公司 :
你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注销建造师1人。经查,你公司目前, 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剩余2人,企业注册建造师已不符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你公司违反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现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整改到位。整改期间,你公司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上述专业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局将依法撤回你公司上述专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整改完毕后,请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局;我局将依法对你公司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予以公告。
联系科室:市住建局审批科;联系电话:0598-7500046。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25日
8
责令整改通知书
明建许改〔2019〕54号
福建省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你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转出建造师1人。经查,你公司目前, 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剩余4人,企业注册建造师已不符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你公司违反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现责令你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整改到位。整改期间,你公司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上述专业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局将依法撤回你公司上述专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整改完毕后,请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我局;我局将依法对你公司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予以公告。
联系科室:市住建局审批科;联系电话:0598-7500046。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1日
无独有偶,自2019年2月1日至今,广州市住建委已连撤14家建企的30项资质。其中一家建企因“注册建造师、技术工人不足”,七项建筑业资质被一次性撤回。
撤销原因都是:人员不足!
注册建造师人数不足的情况占80%。
这次官方“动狠手”,可以看出,一是官方严守建筑企业资质“底线”的态度,进一步肯定了注册建造师等技术类人员在的建筑企业的地位和作用。
二是,涉事的多家企业都是“到期未整改”的情况,反映了注册建造师等技术类人员的短缺,正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随着“挂证”专项整治的全面开启,建筑企业为保企业资质,一定会招聘新的满足要求的建造师,否则辛辛苦苦申请的资质可能转眼就会被撤回。未来人证合一,有真才实干的一定会得到应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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