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文件制定投标策略解析
一、招标文件包含哪些内容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供应商或承包商提供其编写投标所需的资料并向其通报招标投标将依据的规则和程序等项内容的书面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就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招标人须知;
2. 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
3. 技术规格;
4. 招标价格的要求及其计算方式;
5. 评标的标准和方法;
6. 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时间;
7.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
8. 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9.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0. 提供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11. 开标、评标的日程安排;
12. 主要合同条款。
二、易犯的错误
标书中某些细节不注意可能会导致废标,例如以下两种。
1. 标书的授权书中授权人一栏签字:标书要求逐页小签,授权人认为在授权人一栏签字就可以了,而未在右下角再签字。
2. 招标文件中格式明确要求小标题序号为(一)(二)(三),投标文件却使用(1)(2)(3)。
三、分析招标文件“六步法”
1、看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是指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的经营资格、专业资质、财务状况、 技术能力、管理能力、业绩、信誉等方面评估审查,以判定其是否具有参与项目投标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及能力。
资格审查是招标项目的必要程序,所以投标人必须要关注。看资格审查,主要是看业绩、规模、财务、人员等硬性指标,再看自己的企业投标有没有硬性门槛。虽然本着鼓励竞争的原则,资格审查一般不会要求太高或者太特殊,但是也要认真对待。
2、看详细审查
主要看招标文件中的一些商务、技术的评分标准。根据自己公司的实力进行大概分析,大概要求什么标准,客观分(比如业绩、财务情况、进度安排等)和主观分(比如方案等)怎样拿高分,根据这些制定投标策略,寻找自己的优势,弥补自己的劣势,做到心中有谱。
3、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细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这里面涵盖的都是关键性条款,认真研读有助于理清楚整个投标文件要怎么做,尤其是包含一些不可偏离条款(实质性条款)。
4、看合同部分
结合商务不可偏离条款,看合同大致要求,结算方式,付款条件等等。
5、看技术规范书
这部分要和技术人员详细充分交流,尽量或者完全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6、记住关键点
关键点一般包括:公示期,投标截止日期,保函或者保证金,投标开标地点,文件格式(比如关键页的签字盖章)等等。
关于举办“2019年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操作实务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一、 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环境下政府采购操作实务
1.《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给政府采购活动带来的变化;
2.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体系内相关法律法规的区别与适用;
3.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提高后,限额标准以下项目的采购;
4.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磋商等采购方式应用解析;
5.政府采购项目实务操作与典型案例分析;
6.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的提出和处理;
7.政府采购举报、控告与询问、质疑的区别;
8.招标采购活动实施效果评价解析与大数据分析在后评价中的应用。
第二部分:“放管服”改革背景下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变革与操作实务
(一)优化营商环境下招标采购相关政策解读
1.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意见、计划、方案中关于招标采购政策解析;
2.《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解读与应用;
3.九部委标准工程、货物、服务招标文件重点条款的应用;
4.《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中重点条款解读。
(二)规避招标的常见问题与不同采购方式的选择适用
1.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而可以不招标的情形分析;
2.招标方式的选择,邀请招标的适用条件及注意事项;
3.招标失败后的应对措施;
4.谈判采购、询比采购、竞价采购、直接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及电子采购等采购方式及采购组织形式应用解析;
5.两阶段招标的应用及其注意事项;
6.集中招标采购、企业供应商库管理的方法与实践。
(三)招标采购争议的提起和处理
1.国务院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职责分工;
2.招标投标争议的类型、表达方式;
3.异议、质疑的规定和答复要求;
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区别与联系;
5.民事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异同。
(四)招标采购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有关问题
1.内控制度与法律法规的衔接;
2.内控制度与廉洁制度的嵌套;
3.内控制度管理权限、权责设置和职责边界的确定;
4.内设机构中采购管理、执行、监察、审计等部门的职责分工。
第三部分:招标采购关键程序、疑难问题解析与法律风险防范
(一)资格审查存在的问题
1.预审审查方式选择不正确;
2.资格条件的设置不利于竞争;
3.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二)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存在歧视性、排斥性条款;
2.内容不完整,文字不严谨、不规范,条款存在歧义或重大漏洞等现象;
3.未将所有否决投标的条款写在评标办法中;
4.关键条款的设置不符合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不利于投标人的充分竞争。
(三)招标过程中存在的其它主要问题
1.行政监督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非法干预招投标、索贿受贿、内外勾结、扰乱招标秩序;
2.招标人非法内定中标人或是采用非法方式让内定投标人中标;
3.招标人明示、暗示、授意评标委员会倾向一个或几个投标人。
(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投标文件的密封、递交、撤回、撤销等不符合规定;
2.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投标;
3.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评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和方法不符合规定;
2.不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随意改变评标办法;
3.评标委员会成员暗示或诱导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是主动接受投标人的澄清;
4.评标委员会与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
5.评标委员会收受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6.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接受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六)合同签订及履约存在的问题
1.招标人与中标人进行投标价、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的谈判;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
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改变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合同延期、变更、索赔、调价、违约、合同争端、合同价款支付、竣工结算等未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二、培训对象
各地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各开发区(高新区)、各级公管办、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的相关人员;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企事业单位的招标采购、合同管理、工程管理、法律事务、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人员;招标代理(咨询)机构的相关人员。
三、时间地点
2019年3月21日—27日(21日报到) 厦门
2019年3月22日—28日(22日报到) 南宁
2019年3月26日—31日(26日报到) 武汉
2019年4月17日—22日(17日报到) 杭州
2019年4月18日—23日(18日报到) 西安
2019年4月19日—26日(19日报到) 昆明
2019年4月23日—29日(23日报到) 贵阳
2019年5月17日—23日(17日报到) 重庆
2019年5月22日—27日(22日报到) 成都
2019年5月23日—28日(23日报到) 长沙
2019年5月24日—27日(24日报到) 北京
(备注:后续培训时间地点期次安排咨询周震)
四、会务费
A:2800元/人(含培训、资料、场地、专家费等);统一开具发票。
B:4980元/人(含培训、资料、场地、专家、食宿费等);统一开具发票。
五、报名方式
报名咨询周震:13121604601(同微信号)
报名咨询qq:343369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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