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有效期,即是指为保证招标人有充足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投标有效期会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投标有效期延长,即是指招标方的评标、定标等工作无法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期完成,因此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时间基础上延长的时间。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40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56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47条、《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46条规定,招标项目的评标和定标活动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如不能完成则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由于招投标活动受到来自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无论招标方还是投标方,都各自承担着一定的风险因素。通过设置合理的投标有效期,招投标双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这种风险。那么,一旦出现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情况,投标方应如何应对?受其影响的投标担保又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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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的作用
投标有效期,可以被视作投标人为自己发出投标文件所承担法律责任的期限;同样也可以视作招标人对投标人发出的要约作出承诺的期限。
投标人责任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为要约人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属于要约。要约通过开标生效后,投标人就不能再行撤回。一旦作为受要约人的招标人作出承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拒绝。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投标人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投标文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招标人责任
如上文所言,招标活动有时并不一定会如期完成,例如招标人在开标三、五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内依旧无法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情况,十分普遍。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人无疑会平添许多风险,甚至受到一定的风险损失,如一定时期内的物价上涨、工期延后导致的人员成本增加等。因此,将招投标活动限制在一个合理的时间范围内,逼迫招标人履行责任,显得十分必要。
整体而言,投标有效期对招标方与投标方都起着双重的保护与约束作用。一方面,它约束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随意更改和撤回投标,即投标人履行其投标责任;另一方面,它促使招标方加快完成相应招标工作,保证投标人的投标不会被无限期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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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延长应如何应对?
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四十条规定:
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招标文件应当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不可抗力指:自然灾害、战争、意外事件等。“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指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可以不用补偿,即,非因招标人的主观意愿的延长。不过一般而言,投标方很难要求招标方赔偿损失。
面对投标有效期延长,投标人可以依据具体情况,在以下三个选项中择选:一、拒绝延长,收回保函、放弃投标;二,同意延长,到银行办理延期手续,交纳手续费;三,同意延长,并办理了延期手续,但同时致函业主保留调整投标报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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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延长,投标担保何去何从?
投标有效期延长,投标担保的处理问题分为两种情况:1.拒绝延长,放弃投标;2.接受延长,办理担保延期。
针对第一种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投标人拒绝投标有效期延长,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以现金保证金形式缴纳投标担保的,自然可以收回其现金保证金,但通过保函形式担保的,依据保函办理合同条款,则无法退还相应的保函办理费用。
针对第二种情况,则涉及投标保函有效期的相关问题。
投标保函有效期,即是指依据保函合同规定,担保人负责赔偿因投标人违约行为造成招标人相应损失的保函责任期限。通常,投标保函有效期都会较投标有效期长30天,投标保函中会注明:投标保函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后30天,如果投标日期发生变更,投标保函有效期自动顺延,招标方无须为此专门通知担保方。
具体而言需要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 ,依据工程项目的性质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来定。原则上,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覆盖投标有效期。但这里需要注意的问题是,部分投标人缺乏对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延长以及投标保函有效期的重视,造成投标有效期与投标保函有效期的混淆,往往觉得投标保函有效期少了30天。而且一旦出现投标有效期延长情况,还需要花费额外费用办理投标保函有效期的延长。
事实上,关于投标保函有效期的时效考量,在相关政府文件中也有体现,以投标保证保险为例,广西省住建厅在《关于鼓励建筑业企业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通知》中就提出了延长保险期间的实践要求:保证期限应覆盖投标有效期并明确需延长有效期时的约定(一般应适当延长30—60日)。
因此,在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应重视投标有效期与投标保函有效期的区别;依据不同工程项目,适当延长投标保函期限,避免投标有效期延长造成的不必要延期费用与延期手续麻烦。
建设工程投标活动的有效期规定,不仅关系到投标方能否顺利得标,还对投标期间投标方所承受的相应风险造成影响。重视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延长与投标保函有效期三者关系,可以避免投标活动中不必要的费用与手续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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