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余份工程建设领域文件宣告失效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了《关于宣布失效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的公告》。公告称,住建部对该部门印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对95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宣布失效。其中,50多份文件涉及工程建设领域,这些文件不再作为工程建设领域行政管理依据。

根据文号,这些文件最早为1992年颁布,最晚是2016年颁布,大多已被新版文件取代。失效原因主要是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文件有效期限已过,如《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56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任务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建  办村函〔2012〕634号)》等。

二是近年来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快速发展,文件内容已跟不上行业发展的步伐,如《  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建质〔2005〕119号)》《关于印发《全国统一民用建筑设计周期定额(试行)》的通知(建质〔2002〕174号)》  等。

三是我国近年来推进“放管服”,对工程建设领域资质管理进行改革,取消了一批资质。相应的配套文件在资质取消后  ,不再具备法律效力。如《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

此次宣布一批文件失效是为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 健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 避免同一事项两个行政管理依据的情况出现。对于工程建设领域来说,此举有利于避免  同一个工程两个计算依据问题的出现,减轻企业负担,规范建筑市场,推动行业资质改革,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

 


来源:智慧证书 发布于:2018-01-24


现在注册,立即体验建筑企业专属的证书证件管理系统吧!

注册体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