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拥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也不要忘记在有效期内进行继续教育,2018年是什么?关于继续教育是很多人容易忽视的,下面智慧证书小编带大家看看,2018年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新规定!
凡通过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经2003年度考核认定合格,已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般应在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6个月内经所聘用单位同意,申请初始注册。根据人事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并完成规定的学时和内容,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并需注册登记的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时间应不少于40学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2005年初始注册时应提供注册前一年内不少于20学时的继续教育证明。
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规定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时间
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每个注册周期内应当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8学时。
(二)继续教育的实施
不论由哪个单位组织继续教育,都应当委托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承担。
(三)继续教育培训大纲的编制
煤矿安全、非煤矿山安全、危险物品安全(民用爆破器材除外)和其他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由国家安监总局组织编制。建筑施工、民用爆破器材安全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大纲,由国家安监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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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智慧证书 发布于:2018-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