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建设工程扬尘防治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
计价规定的通知
长住建发〔2018〕104号
各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环境大治理,落实扬尘防治费用,依据《湖南省建设工程办法》(省政府192号令)、《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4〕113号)、《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湘建价〔2016〕160号)、《关于实施在建工地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的通知》(长政办函〔2017〕99号)等文件要求,我委对长沙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费用进行了调查与测算,拟对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调整。经专家评审并报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同意,现将有关计价调整规定发布如下:
一、已招标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费分系数调整部分和按实签证部分结算
(一)系数调整部分
凡工地硬化(不含运输主干道)、洒水、裸土覆盖(不含草皮覆盖)、车辆冲洗符合长沙市关于扬尘防治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性文件要求,2017年2月7日(开始实施扬尘防治措施)起完成的工程量对应的安全文明费按投标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取费标准乘以以下系数结算:
调整系数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系数 |
1 | 建筑工程 | 1.3 |
2 | 装饰装修工程 | 1.3 |
3 | 安装工程 | 1.1 |
4 | 园林景观绿化 | 1.3 |
5 | 仿古建筑 | 1.3 |
6 | 市政 | 给排水、燃气工程 | 1.4 |
7 | 道路、桥涵、隧道工程 | 1.4 |
8 | 机械土石方 | 1.5 |
9 | 机械打桩、地基处理(不包括强夯地基)、基坑支护 | 1.4 |
10 | 混凝土—现浇剪力墙 | 1.3 |
11 | 轨道交通工程(路基、围护和地下结构、桥涵、隧道、轨道等土建工程) | 1.4 |
12 | 轨道交通工程(通信、信号、供电、智能与控制、设备等安装工程) | 1.1 |
(二)按实签证部分
1.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喷雾喷淋系统
工程量按经批准的方案和签证计算,其使用、维护费包含在“系数调整部分”中。扬尘在线监测系统、雾炮机的建设费用按签证价格计算(其设备原值扣除5%的残值后,按48个月摊销)。喷淋管道、喷头套用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第八册给水管、水龙头子目计算。
2.施工围挡
当施工围挡(围墙)费用大于原投标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20%时,围挡费用按实结算,同时扣除原安全文明施工费的20%。
采用《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图集(2018年1月)》(长住建发〔2017〕198号)实施的围挡,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补充子目执行(附后)。
3.工地裸土采用铺贴草皮覆盖的,按铺贴面积套用《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计价。
结算时,按实签证结算部分不执行投标报价优惠率,也不再按费率计取该部分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三、未招标新建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以下规定计价
(一)编制招标控制价(包括概算、预算价、投标报价)时,按下表安全文明施工暂估费率计算,并按相关文件规定在合同中明确支付方案。
安全文明施工暂估费率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费基础 | 费率标准(%) |
一般计税法 | 简易计税法 |
1 | 建筑工程 | 人工费+机械费 | 19.77 | 19.49 |
2 | 装饰装修工程 | 人工费 | 18.55 | 18.55 |
3 | 安装工程 | 人工费 | 16.51 | 16.51 |
4 | 园林景观绿化 | 人工费 | 15.95 | 15.95 |
5 | 仿古建筑 | 人工费+机械费 | 19.01 | 19.01 |
6 | 市政 | 给排水、燃气工程 | 人工费 | 17.01 | 17.01 |
7 | 道路、桥涵、隧道工程 | 人工费+机械费 | 17.33 | 17.30 |
8 | 机械土石方 | 人工费+机械费 | 9.47 | 8.74 |
9 | 机械打桩、地基处理(不包括强夯地基)、基坑支护 | 人工费+机械费 | 11.23 | 10.46 |
10 | 装配式混凝土—现浇剪力墙 | 人工费+机械费 | 23.84 | 23.49 |
11 | 轨道交通工程(路基、围护和地下结构、桥涵、隧道、轨道等土建工程) | 人工费+机械费 | 17.33 | 17.30 |
12 | 轨道交通工程(通信、信号、供电、智能与控制、设备等安装工程) | 人工费 | 16.51 | 16.51 |
注:计费基础中的人工费及机械费中的人工费均按60元/工日计算。
(二)办理工程结算时,分按实签证部分和基准费率部分结算,实行多退少补。
1.按实签证部分
(1)施工道路及场地硬化、排水(沟、管网)由建设单位现场签证,套用2014湖南省消耗量标准相应子目。
(2)依据《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图集(2018年1月)》(长住建发〔2017〕198号)实施的施工围挡(围墙),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补充子目执行(附后)。
(3)喷雾喷淋系统中喷淋管道、喷头,车辆冲洗设备及配套土建的建设安装套用相应消耗量标准按实计算,其使用、维护费包含在费率计算部分中,不另行计算。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筑业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雾炮机的建设费用按签证价格计算(其使用、维护费包含在费率计算部分中,不另行计算;其设备原值扣除5%的残值后,按48个月摊销)。
(4)现场绿化套用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相应子目计算。
结算时,按实签证部分不执行投标报价优惠率,也不再按费率计取该部分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2.基准费率部分
除按实签证部分之外采用基准费率包干,具体标准如下:
安全文明施工基准费率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费基础 | 费率(%) |
一般计税法 | 简易计税法 |
1 | 建筑工程 | 人工费+机械费 | 11.86 | 11.69 |
2 | 装饰装修工程 | 人工费 | 12.84 | 12.84 |
3 | 安装工程 | 人工费 | 9.63 | 9.63 |
4 | 园林景观绿化 | 人工费 | 9.57 | 9.57 |
5 | 仿古建筑 | 人工费+机械费 | 11.40 | 11.40 |
6 | 市政 | 给排水、燃气工程 | 人工费 | 10.63 | 10.63 |
7 | 道路、桥涵、隧道工程 | 人工费+机械费 | 10.83 | 10.81 |
8 | 机械土石方 | 人工费+机械费 | 6.51 | 6.01 |
9 | 机械打桩、地基处理(不包括强夯地基)、基坑支护 | 人工费+机械费 | 7.02 | 6.54 |
10 | 装配式混凝土—现浇剪力墙 | 人工费+机械费 | 14.30 | 14.09 |
11 | 轨道交通工程(路基、围护和地下结构、桥涵、隧道、轨道等土建工程) | 人工费+机械费 | 10.83 | 10.81 |
12 | 轨道交通工程(通信、信号、供电、智能与控制、设备等安装工程) | 人工费 | 9.63 | 9.63 |
注:计费基础中的人工费及机械费中的人工费均按60元/工日计算。
四、安全文明施工费属不可竞争费用,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和办理工程结算时不得优惠。
五、施工过程中,由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含扬尘防治方案),经建设、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扬尘防治方案应符合长沙市关于扬尘防治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六、因政府提高扬尘防治标准或建设单位批准同意采取的其他扬尘防治措施,超出本文件内容的,建设单位应按实签证。
七、适应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维修工程。
八、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0日起执行,原相关计价标准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图集(2018年1月)》钢、铝质围挡补充消耗量标准
1. 围挡安装
工程内容:清理场地、定位、钻孔(安装配重)、立杆、固定、挂挡板、围挡安装、场内材料运输等。
单位:100m
编 号 | BD0-001 | BD0-002 | BD0-003 |
项 目 | 钢质固定围挡(B类) | 铝质固定围挡 (B类)、 钢质固定围挡 (C类) | 临时活动围挡(D-1、D-2) |
安装 |
基 价(元) | 1089.54 | 909.35 | 726.36 |
其中 | 人 工 费 | 693.00 | 577.50 | 462.00 |
材 料 费 | —— | —— —— | —— |
机 械 费 | 396.54 | 331.85 | 264.36 |
名 称 | 代码 | 单位 | 单价 | 数量 |
人工 | 综合人工 | 00001 | 工日 | 70.00 | 9.90 | 8.25 | 6.60 |
机械 | 汽油发电机10kw | J10-9 | 台班 | 279.83 | 0.75 | 0.63 0.63 | 0.50 |
其他机械费 | 410993 | 元 | 1.00 | 186.67 | 155.56 | 124.44 |
注:1.不包含施工围挡成品价格,只包含安装费用。如使用膨胀螺栓,膨胀螺栓费用另行计算。钢、铝质固定围挡(B类)、钢质固定围挡(C类)如使用砼配重底座,人工、机械含量乘以系数1.2。
2.如采用砖砌底座下挡板,砌体部分、反光标识另行套用消耗量标准计价,不另扣除装配式下挡板安装费用。
2.围挡拆除
工程内容:拆除、堆放、清理、场内外材料运输。
单位:100m
编 号 | BD0-004 | BD0-005 |
项 目 | 固定围挡 | 临时活动围挡(D-1、D-2) |
拆除 |
基 价(元) | 737.11 | 589.14 |
其中 | 人 工 费 | 433.30 | 346.50 |
材 料 费 | —— | —— |
机 械 费 | 303.81 | 242.64 |
名 称 | 代码 | 单位 | 单价 | 数量 |
人工 | 综合人工 | 00001 | 工日 | 70.00 | 6.19 | 4.95 |
机械 | 汽油发电机10kw | J10-9 | 台班 | 279.83 | 0.47 | 0.38 |
载货汽车 4t | J4-4 | 台班 | 382.80 | 0.08 | 0.07 |
其他机械费 | 410993 | 元 | 1.00 | 141.67 | 113.33 |
注:不包含施工围挡成品价格,只包含拆除费用。如拆除使用砼配重底座的围挡,人工、机械含量乘以系数1.1。
3.围档使用费
工程内容:使用、日常维护、日常清洗。
单位:100m·d
编 号 | BD0-006 | BD0-007 |
项 目 | 钢质围挡 | 铝质围挡 |
使用 |
基 价(元) | 76.87 | 67.87 |
其中 | 人 工 费 | 37.10 | 37.10 |
材 料 费 | 39.77 | 30.77 |
机 械 费 | —— | —— |
名 称 | 代码 | 单位 | 单价 | 数量 |
人工 | 综合人工 | 00001 | 工日 | 70.00 | 0.53 | 0.53 |
材料 | 围挡 |
| m | 300.00 | 0.11 | 0.08 |
挡脚板 |
| m | 15.00 | 0.11 | 0.11 |
水 | 410649 | m3 | 4.38 | 1.17 | 1.17 |
注:1.如采用砖砌底座下挡板或围挡无档脚板,扣除挡脚板含量。临时活动围挡(D-1、D-2)人工、水含量乘系数0.8。
2.围挡材料费应扣除膨胀螺栓费用,围挡材料总额不得超过围挡购置总费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行动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
渝建〔2018〕697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提升的统一部署,开展城市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行动(以下简称品质提升行动),强化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现将我市开展品质提升行动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开展品质提升行动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均按本通知执行。
二、工程项目开展品质提升行动投入的费用,计入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列入工程造价。
三、在建项目采用对原有围挡提档整治或围挡拆旧建新等措施的,根据品质提升行动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按实计算。
四、新开工项目执行品质提升行动标准图集的,在执行《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14〕25号)及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基础上,按《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表》(见附件)计算。
五、未执行品质提升行动标准图集,采用设计单位设计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施工围挡和大门,根据定制方案按实计算。
附件:建设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表
标准图集名称 | 围挡(元/m2) | 大门(元/项) |
砖砌围挡 | 装配式围挡 | 装配移动式围挡 | 蜂窝铝板围挡 | 仿声屏障围挡 | 砖砌大门及附属设施 | 装配式大门及附属设施 |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标准图集——施工围挡及大门(一)(图集统一编号为DJBT50-117,图集号为渝18J10) | 58 | 95 | 60 | — | — | 35000 | 28000 |
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标准图集——施工围挡及大门(二) | — | — | — | 210 | 17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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