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 PPP清库已接近尾声,通过对存量项目进行二次规范筛选,不合规的项目已被清理或要求整改,现有入库项目基本符合要求,“入库”已经成为对项目的增信措施,这些项目将成为全国PPP项目的标杆,这不仅是对规范优质PPP项目的正向激励,也是各类主体参与PPP项目实践的风向标,有利于PPP质量的提升和后续的规范发展。清库之后,将结束前期“运动式”的发展,可以预见,PPP发展将由量变转向质变,地方债务也有望下降,PPP将进入常规的良性发展轨道。
从政府端来看,将更加注重夯实项目前期工作,认真履行规划立项、土地管理、国有资产审批等前期工作程序,规范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严守10%红线。推向市场的项目,将更加贴近“运营+绩效考核”的PPP本质,而项目类型将倾向于符合顶层设计的惠及民生、扶贫脱贫、“绿水青山”、“美丽中国”等工程。
从社会资本端来看,在降低央企负债率、国企降杠杆作为“去杠杆”的重中之重的背景下,伴随各种“出表”渠道被封堵,央企、国企虽然仍将是这个市场的主角,但非国有社会资本,尤其是民营企业将得到越来越多的市场份额。而社会资本的性质,将从“以施工为主”过渡到“与运营并重”乃至“以运营见长”的企业长袖善舞。
从专家和咨询机构端来看, 54号文第三条第(三)款明确:“强化咨询服务监督。全面披露参与示范项目论证、采购、谈判等咨询服务的专家和咨询机构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咨询服务绩效考核和投诉问责机制,将未妥善履行咨询服务职责或提供违法违规咨询意见的专家或咨询机构,及时清退出PPP专家库或咨询机构库”,专家和咨询机构将更加注重自身的职业素养、专业水平以及文本质量,“砖家”和低价低质的咨询机构将寸步难行。同时,定期评估制度的实行,将给专家和咨询机构提供更多的业务机会。
从资金端来看,目前在“去杠杆”的大环境和“清库”的影响下,融资难,银行贷款谨慎;资金贵,利率居高不下,对一些已签约项目的最终落地以及新项目的推出造成不利影响。但银根终以宏观环境正相关,随着“清库”态势的明朗化,资金紧张局面有望缓解。另外,按照23号文的规定,资本金实行“穿透原则”加强核查,市场上可充当资本金的产业社会资本以外的“正规军”,仅剩下政府引导性的PPP基金及险资等少数资金类型,此类资金将更进一步起到引导、增信作用。
从监管端来看,信息公开透明、社会监督、长效管理机制等制度的落实,将更为有效地遏制和防止各种“乱象”的产生。
PPP市场经过4年多时间的高速发展,暴露了不少问题,而当下一系列严管控政策的出台正当其时,规范政策的频繁出台,看似短期掣肘了PPP市场的发展,然而管控的目的是引导与规范,是为了行业整体的健康发展。就清库政策来看,清理出库的只是不规范或落地不及时的PPP项目,清库不是针对PPP机制本身,而是肃清做PPP的不良动机和行为,清库有利于正本清源,是对现有PPP市场的纠偏,防止PPP市场“劣币驱逐良币”,让真正的规范项目优先得到要素配置,引导整个PPP市场从高速增长到高质量发展,使PPP更好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作用,促进民间投资,有效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未来,PPP模式仍将长期发挥其重要的作用。当前的管控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通过一系列管控政策,对于不规范、踩“红线”的PPP项目坚决说“不”,杜绝伪PPP项目,不忘“物有所值、公平竞争、长期运营、绩效考核”之初心,使PPP项目回归正途,平衡好速度与质量的关系,促进PPP市场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助力我国经济发展,更好地服务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