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证书】造价考生注意!专业评估/认证学校名单出炉!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其中,《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提到“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第十二条第二款)。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其中,《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提到“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第十二条第二款)。





  为方便广大造价工程师报考人员查询,现转载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城乡规划专业评估委员会等评估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高等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专业评估(认证)结论的通告”(土建专业评估通告〔2018〕第2号)。


  通告原文



  关于公布高等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专业评估(认证)结论的通告


  土建专业评估通告〔2018〕第2号


  根据高等学校建筑学、城乡规划、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专业评估(认证)工作有关规定,本年度共有70所学校的93个专业点通过专业评估(认证),其中初次通过评估的专业点24个。现将2018年专业评估(认证)结论及历年通过学校名单予以公布。


  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城乡规划专业评估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


  2018年6月13日


  工程管理专业院校名单


  8月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


  1、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2、考试专业科目为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两个专业类别,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专业今年暂不开考。


  3、2018年报考条件按照《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规定实施,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包括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


  4、2018年新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有效期为四年,免考基础科目的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5、参加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通过部分科目的考生,其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为一个周期的办法顺延至2020年,此部分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报考专业,若变更专业则按新考生报考。


  6、2019年起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全国统一新大纲。


  7、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拟从2019年起开考。考试具体时间请关注人社部门考试计划安排。


  原文如下:



  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考生和各有关方对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衔接十分关注。经商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司,现就相关情况做以下说明: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7号)有关要求,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专业科目为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两个专业类别,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专业今年暂不开考。2018年人员报考条件按照《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规定实施,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包括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通过专业教育评估(认证)院校名单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已发布。2018年新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有效期为四年,免考基础科目的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参加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通过部分科目的考生,其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为一个周期的办法顺延至2020年,此部分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报考专业,若变更专业则按新考生报考。2019年起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全国统一新大纲。


  二、按照《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要求,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正在组织制定全国统一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大纲,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拟从2019年起开考。考试具体时间请关注人社部门考试计划安排。


  三、《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执行过程中,我们将根据社会各方反映情况通过正式渠道发布信息和文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8年8月3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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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智慧证书 发布于:2018-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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