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管执法局出台新规,对市区挖掘施工进行了严格规范。
1、厘清责任主体,划清工期界限。挖掘申请日期分为施工期和恢复期两部分。超出审批期限的由城管支队按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因大气污染整治、气象等因素导致工程延期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2、城市道路挖掘申请审批前,由审批窗口会同处、城管支队、排水处及道路挖掘施工申请方共同踏勘现场,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施工期及恢复期,现场确定道路挖掘规划路由位置、尺寸及围挡位置。
3、施工围挡原则上要退让绿地。确需占用绿地的施工方需出具园林管理局书面意见,并对现状绿化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护;对扩大围挡范围,占用城市便道的,由城管支队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4、道路挖掘提倡分段施工,原则上施工围挡范围不超过两个路口;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围挡要在道路红线以外。
5、施工方要按照衡水市统一标准自行安装施工围挡,并在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明确项目名称、工期、施工单位等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6、市政工程施工原则上不提倡顶管作业。
7、施工方要对施工场地内的垃圾箱、休息座椅等城市家具及市政公用设施妥善保护。
8、城市道路挖掘施工原则上由施工方将废弃物外运,不得在现场堆积。
9、主要路段横断面道路挖掘施工时,提前预埋过路套管,告知相关管线单位,避免重复破路,并按照相关规定5年内不再进行城市道路挖掘审批许可。
10、如发生突发事件需挖掘道路应急抢修,经市政工程处应急认定施工,而后需到审批窗口补办相关手续。
来源:智慧证书 发布于:2018-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