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权利被弱化,成为摆设,业主行使“监理”权力
国内绝大多数业主请监理的目的只是负责工程质量把关,仅仅把监理人员当作检查员、监督员,投资和进度控制权仍掌握在业主手中,不肯授权,业主拥有的权利无限大、监理的权利无限小,“大业主、小监理”模式极为普遍,基本上都是业主说了算,详见《》,最终监理只剩下一个走流程的签字权,“你说了不算、你还得签字、你还要担责,你不干就滚蛋”,“出了事监理来担,换一个监理简单!”这就是现阶段国内监理最真实的写照。
(2)监理行业的“微腐败”导致形象丑化严重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消灾并不是没有底线的监管,而是少找“麻烦”,现场施工都有自己的质量底线,工程施工中最主要的矛盾即理论规范和现场施工之间的矛盾,所以监理把握这个“度”尤为重要,“给了红包(月供)才给签字”类似这样的潜规则已经极为普遍。
监理行业多年的病态发展,导致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企业人才流失严重,设计、策划、管理型人才匮乏,技术力量薄弱,多数企业会选择外聘人员作为监理,这就拉低了监理的门槛,养了一大批靠“吃拿卡要”谋生的监理,详见《》,正是因为这些原因整个社会对监理行业的职业操守产生了怀疑,取消强制监理的呼声应运而生。